公积金修订后用于哪些住房类消费?

问题补充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送审稿,针对公积金的一些问题将进行修订和调整。那么请问,修订后,公积金可用于哪些住房类消费?

其他回答

目前有三种住房类消费可提取公积金,分别是: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备注:浙江省、杭州市对提取类别的规定大同小异,文中主要以杭州市公积金中心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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