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2014年12月在余杭中泰购一85方的房子,今年已入住新房,去办理落户时,告知女儿已满18周年,只能落户一人,而另一人要写一份放弃迁入承诺书。购房时我和女儿各50%,为什么只能一人落户?如果要两人同时迁必须我50周岁时和女儿一起迁或是女儿先迁,我要等到55周岁投靠她才可以,必须证明是母女关系。但在老家我和女儿户藉又不在一个派出所,派出所无法证明,这该怎么办?
其他回答
购房落户是以家庭为单位,一套房只允许一个家庭落户,父母带着未满18周岁子女落户。而您女儿年满18周岁,因此两个人变成了两个家庭,只能一人落户。建议还是女儿落户,然后母亲投靠落户。要证明母女关系,可以请当地社区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