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一年内不能再摇号!

文/住浙网研究员 华静

昨天,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对在商品住房公证摇号登记过程中,提供虚假购房资料的7户家庭,作出了“一年内不再受理限购查档申请”的处理的处罚决定。

2020年7月19日-7月21日,望运河云庄北区7、8幢启动线上登记,登记结束后,经系统核查比对,发现有7户家庭所提供的无房证明存在失实及隐瞒情况。后经核实确认,取消该7户家庭此次摇号资格。

今天,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对沈**、何**、郭**、李**、沈**、汪**、蒋**等7户购房家庭作出“一年内不再受理限购查档申请”的通报处理。

“一年内不再受理限购查档申请”的处罚决定,也可以视作“暂停这七名购房者一年购房资格,无法进行新房摇号”。

这也是自7月2日新政后,针对房地产市场乱象,市场监管部门打上的又一个“补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