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50万!绍兴一楼盘因“虚假学区”宣传受罚,网友却不买账

/住浙网研究员 华静

城市学区房长期以来被视为最保值资产,受到“双减”、二手房指导价等多种因素影响,曾经炙手可热的学区房市场迅速降温。

但对于家长们而言,买房时,“学区”依旧是绕不开的话题。毕竟,未来孩子能否顺利上学,

能进入哪所学校上学,都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但在学区房的通行规则里,期房是无法承诺学区的,除非事先签订好了学区协议。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期房不能承诺学区”这条规定虽在广告法里有,但不少房企因为“学区”这超强的吸引力,选择视而不见。

近日,绍兴某项目就因为打出的“虚假学区”牌,被罚款50万。这个楼盘就是位于诸暨市的东城府,由诸暨谷丰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开发。

东城府效果图

Part1

事件的起因是这样的。

今年6月,诸暨李女士反映,自己在2020年8月购买了东城府的房子,开发商为诸暨谷丰房地产有限公司。

李女士表示,无论是和她对接的销售人员,还是当时发的广告单,都许诺该小区属于暨阳街道凤凰社区,学区为“西子小学”或“行知小学”。

但根据诸暨市教体局2021年5月29日发布的《诸暨市暨阳街道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实施办法》,东城府小区所属学区为同乐小学。

因学区而购买东城府的百余名业主蒙圈了,于是进行了维权投诉。

随后,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

Part2

据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调查回复来看,这口“锅”,最终由销代公司来背。

经查明:诸暨东城府小区是诸暨谷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当事人诸暨市有树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与诸暨谷丰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诸暨东城府项目销售代理合同》,代理销售诸暨谷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诸暨东城府商品房,时间是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31日,内容为“诸暨谷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诸暨市有树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责销售代理全包干,包括该项目的全程营销和策划,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代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及预告登记,配合客户办理按揭贷款、顾客回访直至交房办理房产证,按揭贷款的客户办理二次抵押为止等”。

该合同到期后,双方又续签合同,时间延长至2021年7月10日止。当事人诸暨市有树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代理销售诸暨东城府房产项目时,尤其是在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底期间,当事人诸暨市有树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通过部分销售人员口述和微信聊天的形式向来了解楼盘的客户宣传购买诸暨东城府楼盘房产的业主可入读“行知小学或西子小学”。

根据诸暨市教体局2021年5月29日发布的《诸暨市暨阳街道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实施办法》,东城府小区所属学区为同乐小学。因东城府房产业主投诉举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于2021年6月2日被诸暨市市场监管局查获。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之规定,属于在推销商品房时对商品房学区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拟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00元。

对于这个处罚结果,多数网友都认为处罚的太轻了,认为50万的罚款与几千万的房款相比不过九牛一毛。

也有网友质疑,业主的权益如何保障。毕竟,“锅”在销代公司,开发商似乎只有管理过错。想退房是不可能了,补偿也难有。从以往的买房经验来看,不论是销代公司还是正牌公司,销售者都可以在售楼处正规售卖房源。

如果“虚假”宣传的处罚如此之低,傻傻分不清“临时工”OR“真员工”的购房者们倒真要多个心眼。

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