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土拍新规:开发商限购+摇号,溢价率上限下调

文/住浙网研究员 徐创

8月18日,杭州第二批31宗住宅用地终止挂牌。今天,杭州重新发布公告。

一、新公告有哪些调整

根据公告显示,涉及的出让地块不变,共31宗,面积2873亩。

主要的调整有以下几点:

1、上限溢价率的调整。在7月30日的首次公告中,就已经对上限溢价率做了调整,溢价率上限由30%下调至20%,其中“竞品质”试点地块的溢价率上限为10%。

今天的重新公告,上限溢价率再次下调,一般地块溢价率上限由20%调整为15%,“竞品质”试点地块的溢价率上限由10%调整为5%。

如此一来,政府的土地出让金要比原先少了,是实打实的让利。

2、土地竞价规则的调整。7月30日的首次公告中,将原先的“竞自持”改为“竞无偿移交政策性租赁住房”。如今,这样的竞配建退出历史舞台,改为达到上限溢价率是通过线下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不再通过竞配建来增加开发商的实际拿地成本,减轻了开发商的拿地压力。

3、规范购地资金来源。7月30日的首次公告提到,开发商要足额缴纳20%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买,提高了开发商参拍的门槛。如今,门槛进一步提高,对资金来源进行严厉监管。

例如,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同时,建立“先承诺后审查”、“即缴即审”的工作机制,对竞得人的全部购地资金组织开展审查。

4、对开发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在今天的重新公告中,明确了竞买人必须具备一年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以往的自然人拿地,或者小房企拿地将成为不可能。

另外也对房企提出了“限购”,明确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同时报名竞买(或联合竞买)同一地块,除“竞品质”地块外,同一集团成员企业最多只能参与5宗地块竞买。

如此一来,第一批集中供地中出现的同一房企或联合体,一下子拿下多宗地块的情况将成为过去时,通过马甲公司多拿地,也不可能。

5、严格企业信用监管。公告规定竞买人的开发资质、购地资金等必须符合出让公告要求,并对建设品质进行事先承诺。竞买结束后,审查发现竞得(入选)人不符合竞买准入条件或不践诺的,将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

一是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二是将相关违规情况计入竞买人及其投资决策主体社会信用体系;三是对首次违规的竞买人及其投资决策主体进行约谈,同一集团成员企业第二次违规的,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市土地竞买。

二、3宗竞品质地块起拍价下调

研究员通过查阅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发现部分竞品质地块起拍楼面价有所变动,分别是:

富春湾7号地块,起始楼面价从8742元/平米下降到了8242元/平米,新塘北单元地块起始楼面价从15273元/平米下降到了13000元/平米。大江东地块起始楼面价从10479元/平米下降到了9022元/平米。

在住浙网之前的文章《揭秘竞品质细则!地块起拍价抬高成X因素,‘叫好不叫座’?》中,就提到过高的起拍价,使得开发商几乎没有利润空间,很难做好品质。

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新塘北单元地块,15273元/平米的起价相当于是隔壁招商地块的成交楼面价。如今,地块楼面价的下调,是及时的纠偏。

不过也应该注意到,全部的31宗地块中,仅有这3宗地块调低了起拍价,其他的都维持了之前地价。根据好地研究院数据,首次公告时第二批地块的起价相较于同板块最近成交的宅地,平均涨幅达到了21.94%。

在新房限价基本不动的情况下,土地起拍价大幅上调的情况下,拍至封顶能否还有利润,换句话说能否还能触发摇号机制,值得关注。

该批31宗地块中,非竞品质地块将于10月12日竞拍,竞品质地块将于10月13日竞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