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街)长制”:家门口的道路也要有“家长”了

河道治理有河长,道路整治有专门的“家长”吗?昨天,记者从市建委获悉,《关于在全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推广“路(街)长制”的指导意见》已于日前公布,杭州力争在12月底前,让“路(街)长制”在全市开花结果。推广范围包括所有列入2017-2019年环境综合整治的149个小城镇。

“推行‘路(街)长制’,主要是希望调动民间力量,一起来管好家门口的道路。”杭州市小城镇整治办专项行动组组长曹明介绍,“路(街)长”体系包含“干部路(街)长”和“民间路(街)长”两级。前者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干部担任,后者则由具有一定社会威信的沿路单位人员、社会人士等担任。

根据意见要求,乡镇的主干道路要分别设置“干部路(街)长”和“民间路(街)长”。并通过竖牌方式,让大家知道谁是“路(街)长”、“路(街)长”的职责是什么,以及监督电话等。次干道路可根据需要设置。

各级“路(街)长”要全面掌握所辖道路内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包括市政设施、建(构)筑物立面、城镇家具、环卫保洁、城镇照明、街面保序、绿化方面、城镇美化等,并因地制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其中,“民间路(街)长”主要负责督促沿路单位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保持门前环境整洁、镇容有序、设施完好等。同时,发现、征集和梳理各类影响所辖道路环境、秩序等问题,及时向 “干部路(街)长”反映。

据了解,截至目前,建德市已有16个乡镇(街道)155多条街落实“路(街)长制”,并定期开展民间街长“季度之星”、“最美街道”、“最美商户”评选,同时通过每周现场互看互学、季度大比武等活动,促使乡镇(街道)之间形成比学赶超的竞争氛围,助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